一、事项名称:市级科技项目申报
二、设定依据:
《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拟订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专项计划,提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应用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管理技术市场,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考核。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4〕97号)(二)主要职责。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申报材料:
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社会诚信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书面材料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附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得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四、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自筹经费保障,符合《咸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研或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需要延续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和提出延续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上报推荐文件并附项目汇总表。
3、今年对部分单位实行限项申报,本科院校及三甲医院限报10项,专科院校及三甲以下医院限报5项。已划入西咸新区、不再和咸阳境内企业有合作项目的单位不在申报范围。
4、中省属院所、高校、企业和市级部门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并附报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由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咸阳中心负责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与指导服务。
5、申报指南,申报书、建议表在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xys.gov.cn)通知通告或下载栏目下载。
五、办理时间:3月20日-6月20日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六、办理机构:咸阳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咸阳中心(咸阳市世纪大道韩非路启迪仕家商业楼二楼)或市政务大厅科技局窗口(咸阳市秦皇南路6号)报送。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程怀林 马凤燕 029-38163119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咸阳中心 郭俊炜 雷苏利 029-33676021 33676394
市政务大厅科技局窗口 邴斐 18991016620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刘宏斌 029-33215747
七、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八、市级项目申报办理流程:
